新余全面启动油气回收治理

    本报新余讯 陈文、记者刘健报道:11月13日,记者获悉,新余市日前全面启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对象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要求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该市要求治理后应满足国家《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规定,确保油气稳定达标排放。

    记者获悉,从11月11日起,新余石油分公司专门从哈尔滨聘请两名专家,对辖区下属两座油库和13座城区加油站进行了为期4天的油气回收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按照计划稳步有序推进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力促油库、加油站按照一库(站)一案的原则逐库(站)进行改造。治理后,该公司所属油库和加油站将满足国家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规定和稳定达标排放。